关于转发2015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5-04  点击:[]

各院(系):

2015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种类

2015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拟进行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的评审和表彰。其中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别按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社会公益、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五个类别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再以属于团队的具体成果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团队领军人才和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的企业家,不得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3、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

  4、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推荐。同一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推荐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已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推荐。

  6、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必须间隔一年再推荐;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7、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8、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

9、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一致。

10、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提前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弓直,王琦 ,电话:68518764,地点:都市之门西安市科技大市场)。

11、申报奖励项目须网上在线申报

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v.cn), “西安科技奖励申报系统”( http://61.185.221.126:8888/ray_stdeclare/login.jsp)。请如实填写用户信息及联系电话,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系统。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装订要求请仔细阅读附件3。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①申报推荐书(主件)不超过60张,附件材料不超过40张(要求双面打印,合计不超过100张,200页);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③申报推荐材料及附件合订成册,封皮为浅蓝色皮纹纸,用彩页隔开;④所有书面材料的封面均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推荐时间要求

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截止至5月25日。请各院(系)尽量提前择期提交,避免截止期前集中提交的网络系统拥堵。

推荐材料受理时间: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无需装订)送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室)进行形式审查,待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按照申报要求报送一式二份(含原件1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部联系。

联系人:陈钰 徐秀丽

联系电话:822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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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15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种类

2015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拟进行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的评审和表彰。其中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别按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社会公益、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五个类别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再以属于团队的具体成果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推荐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的团队领军人才和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的企业家,不得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推荐本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3、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

  4、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推荐。同一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推荐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已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推荐。

  6、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必须间隔一年再推荐;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7、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8、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

9、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一致。

10、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提前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弓直,王琦 ,电话:68518764,地点:都市之门西安市科技大市场)。

11、申报奖励项目须网上在线申报

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v.cn), “西安科技奖励申报系统”( http://61.185.221.126:8888/ray_stdeclare/login.jsp)。请如实填写用户信息及联系电话,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系统。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装订要求请仔细阅读附件3。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①申报推荐书(主件)不超过60张,附件材料不超过40张(要求双面打印,合计不超过100张,200页);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③申报推荐材料及附件合订成册,封皮为浅蓝色皮纹纸,用彩页隔开;④所有书面材料的封面均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推荐时间要求

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截止至5月25日。请各院(系)尽量提前择期提交,避免截止期前集中提交的网络系统拥堵。

推荐材料受理时间: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无需装订)送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室)进行形式审查,待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按照申报要求报送一式二份(含原件1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部联系。

联系人:陈钰 徐秀丽

联系电话:8220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