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2026-09-28  点击:[]

各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经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讨论,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委员会研究,拟定于2026年10月11日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楼606报告厅召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学生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双代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双代会,可以列席代表形式参会;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中,能够较好地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5.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同学诉求,合理地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的权利是: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的义务是: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团构成原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76名,约占全院本科生总数的5.68%;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24名,约占全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25%。本次双代会学生代表团构成原则如下:

1.代表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相关负责人或骨干;

2.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3.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同时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及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较少的年级视情况而定;

4.代表候选人应重点考虑以下学生: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班长、班委会成员、科创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代表产生程序

1.班级推荐、差额选举。以班级为选举单位,根据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经班级班委会推荐并组织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团支部讨论推荐、选举单位民主选举。各团支部认真讨论、推荐,各选举单位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出席双代会的正式代表;

3.代表审查、确定候选人。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推荐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代表团候选名单,形成《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团组织审定、党委同意。审查报告报学院党委、团委审核,经审定同意后确定正式代表团名单并予以公示;

5.确定正式代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提交大会审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学生会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研究生会

2026年9月29日

关于选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2026-09-28  点击:[]

各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经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讨论,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委员会研究,拟定于2026年10月11日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楼606报告厅召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学生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双代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双代会,可以列席代表形式参会;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中,能够较好地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5.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同学诉求,合理地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的权利是: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的义务是: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团构成原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76名,约占全院本科生总数的5.68%;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24名,约占全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25%。本次双代会学生代表团构成原则如下:

1.代表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相关负责人或骨干;

2.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3.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同时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及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较少的年级视情况而定;

4.代表候选人应重点考虑以下学生: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班长、班委会成员、科创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代表产生程序

1.班级推荐、差额选举。以班级为选举单位,根据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经班级班委会推荐并组织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团支部讨论推荐、选举单位民主选举。各团支部认真讨论、推荐,各选举单位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出席双代会的正式代表;

3.代表审查、确定候选人。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推荐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代表团候选名单,形成《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团组织审定、党委同意。审查报告报学院党委、团委审核,经审定同意后确定正式代表团名单并予以公示;

5.确定正式代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提交大会审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学生会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研究生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