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发放的通知
2018-05-21 信控学院 点击:[]

   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2016年、2017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发放范围

   1.2015年、2016年、2017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我校参与外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且有间接经费到款的项目。

   二、发放对象

   符合发放范围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为资助计划书或任务合同书列出人员)。非项目组成员不能安排绩效支出,可根据其研究贡献从劳务费中支出。

   三、发放原则

   1.绩效发放总额按照间接经费实际到款金额和相应比例确定;

   2.通过年度考核的项目方可发放绩效;

   3.绩效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的实际贡献制定。

   4.如有合作单位需要外拨间接经费的需到科技处备案,绩效为留校实际绩效。

   四、发放流程

   1.科技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和项目执行、到款情况计算绩效提取金额(项目负责人可在院系科研秘书处查询);

   2.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绩效提取金额一次性或分次发放;

   3.项目负责人每次办理发放时,须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酬金发放系统录入(分次发放的额度总计不能超过可提取绩效总额);

   4.系统提交数据后,打印发放表格并按要求签字,同时附科技处审核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至财务处,之后财务处将绩效发放到个人的工资卡账户中;

   5.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说明

   绩效支出仅发放给项目组成员。其他人员(如研究生、博士后、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从项目直接费用的劳务费中支出,不属于绩效支出,不在本次发放范围之内。

   六、集中办理时间

   2018521—201868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高音 许漫

   联系电话:82202227

   财务处联系人:徐丽馨

   联系电话:82202512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转自:科技处网站

关于办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发放的通知
2018-05-21 信控学院 点击:[]

   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2016年、2017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发放范围

   1.2015年、2016年、2017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我校参与外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且有间接经费到款的项目。

   二、发放对象

   符合发放范围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为资助计划书或任务合同书列出人员)。非项目组成员不能安排绩效支出,可根据其研究贡献从劳务费中支出。

   三、发放原则

   1.绩效发放总额按照间接经费实际到款金额和相应比例确定;

   2.通过年度考核的项目方可发放绩效;

   3.绩效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的实际贡献制定。

   4.如有合作单位需要外拨间接经费的需到科技处备案,绩效为留校实际绩效。

   四、发放流程

   1.科技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和项目执行、到款情况计算绩效提取金额(项目负责人可在院系科研秘书处查询);

   2.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绩效提取金额一次性或分次发放;

   3.项目负责人每次办理发放时,须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酬金发放系统录入(分次发放的额度总计不能超过可提取绩效总额);

   4.系统提交数据后,打印发放表格并按要求签字,同时附科技处审核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至财务处,之后财务处将绩效发放到个人的工资卡账户中;

   5.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说明

   绩效支出仅发放给项目组成员。其他人员(如研究生、博士后、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从项目直接费用的劳务费中支出,不属于绩效支出,不在本次发放范围之内。

   六、集中办理时间

   2018521—201868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高音 许漫

   联系电话:82202227

   财务处联系人:徐丽馨

   联系电话:82202512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纵向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转自:科技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