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8]153号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1、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为8—11人;
2、院长为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为推免工作小组副组长,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3—5名、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及辅导员组成;
3、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接受和处理推免过程中学生申诉等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总名额:9人,其中破格推免生名额不高于总名额的30%。
三、推免生类型及选拔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包含正常推免生、破格推免生两类,总体条件如下:
u 推免生必备条件:
(1)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格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方面无不良影响。
正常推免生条件:
三年内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各门课程正考无不及格门次。
破格推免生条件:
(1)对于获得创新创业科技竞赛、学术科研创新实践以排名前二且学生第一身份取得重大突破性成绩者(详见附录3),应由本校三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2)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各门课程正考不及格门次不得高于2门,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以前三名身份完成至少一项全国创新创业科技竞赛且获得优异成绩,或以排名前二且学生第一身份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实践且取得优异成绩(详见附录1)。计算附加分后学分绩点>3.0,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9月1日。
(3)学分绩点在2.5以上,各门课程正考不及格门次不得高于2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2年及以上(详见附录2),学生工作能力突出,同等条件下“全国先进班集体”主要班干部优先考虑。计算附加分后学分绩点>3.0,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9月1日。
破格推免生必修课补考后无不及格门次(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9月1日),破格推免生的最终分值不得低于正常推免生最低分值。取得重大突破性成绩者由教授联名推荐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二)推免生其他参考条件:
(1)正常推免生,可申请校内/外攻读研究生资格,申报校内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正常推免生加分不大于0.6分。
(2)破格推免生,只能申请校内攻读研究生资格,破格推免生加分无上限规定。
(三)凡推荐免试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1)未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一学年中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级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规定;
(4)推免申请及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推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总分(表一),根据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顺序,最终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推免工作小组上会评议),并将测评成绩和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表一:综合测评评分指标体系
序号 |
基本要素 |
总分 |
测评内容 |
测评信息来源 |
备注 |
1 |
学分绩点 |
5 |
前三年所有课程绩点 |
教务系统 |
五分制计入 |
2 |
实践创新能力 |
0.6 |
各类竞赛、项目等 |
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 |
具体计入内容和计分办法见(表二) |
表二:实践创新能力项目及计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加分 |
1 |
创新能力项目加分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一等奖 |
0.6 |
2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二等奖 |
0.4 |
3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一等奖 |
0.4 |
4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三等奖 |
0.3 |
5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二等奖 |
0.3 |
6 |
一类竞赛省内一等奖 |
0.3 |
7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三等奖 |
0.2 |
8 |
二类竞赛省内一等奖 |
0.2 |
9 |
一类/二类竞赛省内二等奖 |
0.1 |
10 |
实践能力项目加分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一等奖 |
0.4 |
11 |
文艺及体育全国二等奖 |
0.3 |
12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三等奖 |
0.2 |
13 |
文艺及体育省级一等奖 |
0.2 |
14 |
文艺及体育省级二等奖 |
0.1 |
15 |
发明专利 |
0.3 |
16 |
实用新型 |
0.1 |
17 |
学术论文(SCI) |
0.4 |
18 |
EI\SSCI\ISTP等检索 |
0.3 |
19
|
国内核心期刊 |
0.2 |
20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主席) |
0.04 |
21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及团委秘书长、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 |
0.03 |
22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及团委部长、团支书、学委) |
0.02
|
23 |
“全国先进班集体”主要班干部按班级贡献系数分配分值 |
0.6 |
24 |
英语六级通过 |
0.02 |
25 |
“大创”项目 |
0.03 |
26 |
SSRT项目 |
0.015
|
说明:
1.每名同学实践创新能力累计加分不超过0.6,多人成果中,第1人按对应项分值计入,每后一名为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教师第1作者不占名次)。
2.各类科技竞赛获奖项目如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设置则按奖项高低次序依规则加分,获预赛奖、入围奖、优秀奖等,该项计分按奖项降一级分值计入。各类获奖、专利、论文等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9月1日(含9月1日)。
3.专利受理按对应项的30%计。
4.“大创”及SSRT未结题按对应20%计。
5.论文未发表,仅有录用通知按对应项70%计。
6.“全国先进班集体”主要班干部根据推免工作小组考察评议班级贡献系数,分配加分分值。
六、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比例和指标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基本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初选入围指标为推免生指标的1.2—1.5倍。
七、未尽事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日
附录1: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获奖要求 |
1 |
创新创业科技竞赛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省级金奖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省级一等奖 |
3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省级金奖 |
4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省级一等奖 |
5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西部赛区二等奖 |
6 |
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
授权发明专利1项 |
1项 |
|
7 |
授权 实用新型3项 |
3项 |
|
8 |
SCI\EI\SSCI\A&HCI\CSSCI\CSCD |
1篇 |
|
附录2: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1 |
社会工作 |
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清源学社及无人机社团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班长、团支书、学委 |
附录3: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获奖要求 |
1 |
创新创业科技竞赛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全国铜奖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全国三等奖 |
3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全国银奖 |
4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全国二等奖 |
5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西部赛区一等奖 |
6 |
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
授权发明专利 |
2项 |
|
7 |
授权实用新型 |
5项 |
|
8 |
发表学术论文(SCI\EI) |
2篇 |
|
9 |
发表学术论文(SSCI\A&HCI\CSSCI\CSCD) |
3篇 |
|
注:授权1项发明专利等同于3项实用新型;发表一篇SCI\EI等同于2篇SSCI\A&HCI\CSSCI\CSCD;论文录用通知书只认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