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文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4-10-29  点击:[]
信控党 20143

          为使学院文件(包括以学院名义印发和发至学院的各类通知、请示、报告等,以下简称“文件”)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文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学院文件处理工作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

二、发文处理

1、发文机构及流程

(1)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党、政文件处理的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学院内各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学院内各部门不得以学院名义自行对外行文。

(2)发文办理指制发文件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审签、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存档等程序。

(3)发文流程:各部门草拟文稿→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排版、修改→拟稿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学院党政办公室审签→学院领导签发→拟稿部门印制文件→党政办公室复核、用印、登记、存档→拟稿部门分发文件。

2、文件审核

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排发党、政文号,审核文稿,填写发文单(见附件1)。审核文稿中遇有与相关会议精神不符或行文有较大疏漏时,文稿要返回重新起草,再送交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

3、文件审签

(1)文稿经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修改后由拟稿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2)签字文稿送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3)文稿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学院党政办报请院长、书记签发;

(4)文件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如需改动,应报签发人审定。

4、文件复核

文件正式印制前,学院党政办须再次进行复核。

5、文件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和存档

(1)文件经复核无误后,拟稿部门负责印制文件。印制文件后要认真检查,杜绝漏页、重页现象。

(2)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文件用印、登记、分发和存档工作。

三、收文处理

1、学院党政办公室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签收、对文件进行登记和分类,并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文件审批单(附件2),当天将文件送院长或党委书记进行批示。个别加急、特殊文件可先复印落实再传阅。

2、院长、党委书记拿到文件后,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在文件所述内容截止日期的两天前阅签完毕,并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取回文件。

3、党政办公室要及时按领导批示,将文件送学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送学院其他领导进行传阅。

4、学院其他领导传阅批示后,办公室要及时将文件取回;分管领导和经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及时阅处,事项办结后注明结果,及时将文件送还党政办公室。

5、党政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文件运行情况,以防误事或丢漏。

6、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收文的存档工作。

7、学院领导和学院内各部门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党政办公室按文件处理实施细则办理。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文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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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学院文件(包括以学院名义印发和发至学院的各类通知、请示、报告等,以下简称“文件”)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文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学院文件处理工作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

二、发文处理

1、发文机构及流程

(1)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党、政文件处理的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学院内各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学院内各部门不得以学院名义自行对外行文。

(2)发文办理指制发文件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审签、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存档等程序。

(3)发文流程:各部门草拟文稿→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排版、修改→拟稿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学院党政办公室审签→学院领导签发→拟稿部门印制文件→党政办公室复核、用印、登记、存档→拟稿部门分发文件。

2、文件审核

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排发党、政文号,审核文稿,填写发文单(见附件1)。审核文稿中遇有与相关会议精神不符或行文有较大疏漏时,文稿要返回重新起草,再送交学院办公室进行审核。

3、文件审签

(1)文稿经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修改后由拟稿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2)签字文稿送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3)文稿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学院党政办报请院长、书记签发;

(4)文件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如需改动,应报签发人审定。

4、文件复核

文件正式印制前,学院党政办须再次进行复核。

5、文件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和存档

(1)文件经复核无误后,拟稿部门负责印制文件。印制文件后要认真检查,杜绝漏页、重页现象。

(2)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文件用印、登记、分发和存档工作。

三、收文处理

1、学院党政办公室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签收、对文件进行登记和分类,并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文件审批单(附件2),当天将文件送院长或党委书记进行批示。个别加急、特殊文件可先复印落实再传阅。

2、院长、党委书记拿到文件后,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在文件所述内容截止日期的两天前阅签完毕,并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取回文件。

3、党政办公室要及时按领导批示,将文件送学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送学院其他领导进行传阅。

4、学院其他领导传阅批示后,办公室要及时将文件取回;分管领导和经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及时阅处,事项办结后注明结果,及时将文件送还党政办公室。

5、党政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文件运行情况,以防误事或丢漏。

6、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收文的存档工作。

7、学院领导和学院内各部门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党政办公室按文件处理实施细则办理。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