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各有关高校、校内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将作为主考院校承担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陕西兵器工业职工大学、西安外贸职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等十余所院校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组织本单位考生准时参加。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1.考试时间:6月4日、5日(周六、日),具体时间以考生一览表中标注考试时间为准(考生一览表将发送给各单位相关负责人);
2.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雁塔路13号)北院南阶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具体考试教室以考生一览表中标注为准),候考室设在南阶306、406两个教室。
3.考试分组:依据考生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分若干组。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题目自定(但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不一致的将不予接收考试)。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审专家现场针对讲课情况进行提问,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三、准备资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2.讲课教案(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编写,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3.《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申请人员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应填写完整)一式四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型、本人信息填写完整)一式两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的《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分发至相应小组)。
四、考试程序
1.查验证件;
2.讲课前将讲课教案、《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doc》、《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3.开始讲课;
4.讲课结束后,专家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5.工作人员计算成绩并认定等次,同时留存《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考试后由各单位统一领取,不返还考生个 人。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根据本人考试时间(上午或下午)到达候考室等待考试(考生应提前在分组教室张贴的名单中查看本人排序);
2.需调整顺序的,请在考试当天与本组其他考生商议,我校不负责协调;
3.请考生牢记本人所在考试时段、测试序号、学科分组及对应的考试教室,考试当天在考试区域内将有醒目标识;
4.考生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单位负责部门,我校不接受任何个人咨询。
5.各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考生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临时处理本单位考生相关事宜,请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尽快报我 校考点。
未尽事宜,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2202083。
附件: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技能考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点考生须知.doc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人 事 处
2016年5月26日